
出口危险品一定要正确贴标
作者:飞时达国际快递公司 | 2023-11-01 15:08:41 阅读数:571 |
关于危险货物贴危险标志和唛头的要求如下:
1. 危险标志应使用干胶材质,经过海水浸泡三个月后仍然能够清晰可辨。
2. 危险标志的大小应为100mm*100mm;标志的外边缘应有虚线,并且虚线距离实线的内缘不得小于5mm;如果UN号码贴在危险标志的上方,则颜色应与危险标志形成明显的对比;UN号码的高度不得小于12mm;如果货物的容量小于30L或者30KGS,则字体不得小于6mm。
3. 危险标志应粘贴在包装上明显的位置,清晰可见,并且与外包装表面的背景形成明显的对比和反差,不能与其他标志和标签放在一起,以免降低标志的效果。
4. 对于容量超过450L的中型散装容器和大宗包装,需要在对应的两侧粘贴危险标志。
5. 每个货物包装都必须贴上危险标志。
6. 如果存在副危险的情况,副危险标志应紧邻主危险标志的左下方或右下方进行粘贴。
7. 每个货物包装上都必须贴上PSN(正确的运输品名)。
在危险品运输中,如果没有按照规定粘贴合规的标志,就会面临船公司拒载、海事和港务机构的处罚、海关和水警的扣货、铁路和陆运管理机构的罚款等一系列问题。这些问题可能导致巨额罚款、交货期延迟、成本增加等连锁反应。因此,遵守规定并正确贴上合规的标志非常重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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